发布时间:2020-04-30 14:10:00
视频开始,在一间教室里,一个长得像小学生的男孩跪在地上,一个穿着白色短袖的中年男子用教棍拍打孩子的左肩和左腿,孩子不时用右手保护他们。白衣人越打越狠,男孩痛苦地哭了。然后照片回到讲台上。白衣男子让被打男孩伸出左手,一边用教鞭打一边数1、2、3。四点钟,孩子开始撤退。白衣男子一边追一边打,一边数着“13、14、15”,孩子们被打的部位是从左手到左臂,然后到右臂和右腿。整个过程中,孩子哭得很大声,之后,白衣男子命令男孩跪下。一开始,男孩不想。白衣男子用教鞭拍打孩子的手臂,大声喊道:“跪不跪?”?孩子跪下后,白衣男子继续用教鞭殴打孩子,同时还说了一些严厉的话。在挨打的过程中,孩子用胳膊停了下来,大声哭了起来。
视频开始,在一间教室里,一个长得像小学生的男孩跪在地上,一个穿着白色短袖的中年男子用教棍拍打孩子的左肩和左腿,孩子不时用右手保护他们。白衣人越打越狠,男孩痛苦地哭了。然后照片回到讲台上。白衣男子让被打男孩伸出左手,一边用教鞭打一边数1、2、3。四点钟,孩子开始撤退。白衣男子一边追一边打,一边数着“13、14、15”,孩子们被打的部位是从左手到左臂,然后到右臂和右腿。整个过程中,孩子哭得很大声,之后,白衣男子命令男孩跪下。一开始,男孩不想。白衣男子用教鞭拍打孩子的手臂,大声喊道:“跪不跪?”?孩子跪下后,白衣男子继续用教鞭殴打孩子,同时还说了一些严厉的话。在挨打的过程中,孩子用胳膊停了下来,大声哭了起来。
8月16日,该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后,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。网友李老师留言:人都是肉身长的,这位老师怎么会得到这样恶毒的手?网友黑风说,这位老师太可恨了。他打孩子太凶了,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。
石柱县教委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打人的是66所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。2018年以来,石柱县教委发现66所教育培训机构资质不合格,多次责令其停止办学,但该机构仍在正常运行。教育委员会正在处理此事,并已发出通知提醒家长。
16日下午,中国商报记者找到了石柱县教委15日下发的通知。通知全文如下:“66所教育培训机构”为未经批准的违法学校。目前,有关职能部门正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。请不要去组织培训。
重庆市培训机构男子殴打学生是否违法?会受到什么惩罚?在这种情况下,父母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?
陕西恒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山认为,培训机构中男性的行为属于体罚和变相体罚。体罚是指以暴力、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,如殴打、罚站、打嘴巴等,侵害学生身体健康的行为。变相体罚,是指以讽刺、辱骂等其他间接手段,对学生的身心进行惩罚和伤害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的有关规定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。
对于此类行为,上述法律已规定了法律责任。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:“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,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处分。”学校、幼儿园、幼儿园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行为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依法给予处分。”
《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学校、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开除:(一)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,造成损失的教育教学工作;(二)体罚学生,教育后拒不改变;(三)侮辱学生,行为恶劣,影响恶劣。”。教师有前款第(二)项、第(三)项所列情形之一,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教师的行为构成犯罪的,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可能涉嫌滥用职权、虐待看护人。我国刑法第260-1条明确规定,虐待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病人、残疾人等负有监护、照顾义务的人的,情节恶劣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款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情节严重的,也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。
赵良山说,在这种情况下,当事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,要求依法惩处当事教师,或者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停止侵权行为,赔礼道歉,赔偿损失。涉案教师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,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,公安机关属于只能告知后处理的犯罪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。如果家长起诉,情节轻微,不构成犯罪的,教师只承担民事责任,家长有权要求停止侵权、道歉、赔偿损失等;情节严重,造成更严重后果的,教师可根据其实际行为、情节、犯罪结构等判断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商报记者陈有谋编辑张红